说明:
1、由所在单位或村(居、社区)出具婚育证明;
2、经所在乡镇(街道,区直机关)计生办审核并出具婚育证明;
3、送蕉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宣教法规股(电话:2898781)审查;
4、评省级和省级以上的先进,由区人口计划生育局宣教法规股把关后,报宁德市人口计生委法制科审查。
附:1、蕉城区计划生育婚育证明(单位)格式:
2、蕉城区计划生育婚育证明(个人)格式:
蕉城区计划生育《婚育证明》
( )年第 号
计生办:
我单位现有干部职工 人,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 人,其中已婚 人, 年度政策外 人,现因 需要,请给予审查,出具《婚育证明》为荷。
负责人(签名或盖章) 经办人(签名):
(单位盖章)
年 月 日
蕉城区计划生育《婚育证明》
( )年第 号
蕉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:
我单位现有干部职工 人,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 人,其中已婚 人, 年度政策外 人,现因 需要,请给予审查,出具《婚育证明》为荷。
负责人(签名或盖章) 经办人(签名):
(单位盖章)
年 月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