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明:
1、由所在单位填写《市直机关、事业、企业单位婚育证明》一式两份,一份送单位所在地街道计生办(蕉南
或蕉北、城南、东侨、金涵)审查,另一份送蕉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查。《婚育证明》内项目要填写完整,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以及单位公章和经办人签名;
2、送蕉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宣教法规股审查;
3、评省级和省级以上的先进,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宣教法规股把关后,报宁德市人口计生委法制科审查。
附:市直机关、事业、企业单位《婚育证明》
市直机关、事业、企业单位《婚育证明》用笺
( )年第 号
街道(乡镇)计生办:
我单位现有干部职工 人,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 人,其中已婚 人, 年度政策外 人,现因 需要,请给予审查,出具《婚育证明》为荷。
负责人(签名或盖章)
(单位盖章)
经办人(签名):
年 月 日
市直机关、事业、企业单位《婚育证明》用笺
( )年第 号
蕉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:
我单位现有干部职工 人,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 人,其中已婚 人, 年度政策外 人,现因 需要,请给予审查,出具《婚育证明》为荷。
负责人(签名或盖章)
(单位盖章)
经办人(签名):
年 月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