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明:
1、由所在单位出具计划生育婚育证明;
2、送个人居住所在地街道(蕉南或蕉北、城南、东侨、金涵)计生办核实。
3、送蕉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宣教法规股审查;
4、评省级和省级以上的先进,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宣教法规股把关后,报宁德市人口计生委法制科审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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